【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设立时间】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起步较晚,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保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本文将围绕“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设立时间”这一主题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内容。
一、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的设立时间
我国第一部系统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它于1979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198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开始以法律手段规范环境保护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是首部环境保护法律,但它并未完全适应后来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因此,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国家对这部法律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简要总结
| 时间 | 法律名称 | 内容概述 | 意义 |
| 197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 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 | 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进入法制化阶段 |
| 198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正式颁布并取代了“试行”版本,内容更加全面 | 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环保法律体系 |
| 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 | 针对环境污染治理、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重大修改 | 强化了环保执法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
三、总结
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设立时间为1979年,其正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并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此后,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环保法律不断修订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通过上述总结与表格展示,我们可以更清晰地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历史沿革及其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