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式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天津蓝印户口购房政策,天津蓝印政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分析:自2014年6月1日起,天津已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办理蓝印户口法律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办理蓝印户口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41号) 第一条: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办理蓝印户口。
2、2014年5月31日前(含)购买商品住房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蓝印户口。
3、二、已取得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仍可按原规定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
4、三、《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津政办发〔1994〕34号)于2014年5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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