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披露了一起小区内的“交通”事故:一女子在小区内遛狗时被身后电动车撞绊牵狗绳而带倒摔伤。法院查明有关事实后判定:电动车驾驶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遛狗者因自身过错(牵狗绳偏长)自行承担30%损失。